2024年,針對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出現的“曬太陽、不正常運行、建而不用”等問題,一場整治行動正式展開!
1、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發出明確信號:不得擅自停運農村汙水處理設施!
近來,四川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印發了《四川省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》的通知。該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
該法規共分為6章,共29條,涵蓋了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的進水種類、出水水質、汙泥處理處置、運行管理模式、運維監督考核、資金保障機製等多個方麵。
在進水種類方麵,明確規定隻有民宿及農村餐飲業產生的汙水經論證達到相關要求後,方可進入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。而非生活汙水,如工業廢水等則不得進入。
在出水水質方麵,要求運維單位定期監測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,其中化學需氧量(CODCr)和氨氮為必測項目。
針對農汙設施不正常運行的問題,法規明確規定運維單位不得擅自停運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。若確需停運,需提前向相關部門報告,並在限期內完成問題處理。
2、黃綿鬆兩會提案:將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納入政府考核
2024年的兩會期間,全國政協委員黃綿鬆提出了一項重要提案:將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責任範圍,並作為相關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。
該提案與《辦法》中的內容相呼應,強調了政府對農村汙水治理的重視和監督。
此外,《辦法》還要求各級政府明確責任,保障汙水處理設施長效運行。同時,建立了多元投入的資金保障機製,以確保農村生活汙水治理的持續進行。
3、農村汙水治理麵臨的挑戰
農村汙水治理雖然至關重要,但麵臨諸多挑戰。政府出資建設的基礎設施,往往因運維費用難以承擔而被荒廢。同時,過度建設和不合理管理也導致了設施的閑置和低效運行。
為了解決這些問題,需要政府、企業和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。農村汙水治理不僅僅是一項技術工程,更是一項長期的治理任務。隻有通過各方合作,才能實現農村生活汙水的有效治理,保障鄉村環境的清潔與健康。